代生海南代怀孕海南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人参与 | 时间:2024-05-14 23:01:05

一、代生代怀海南有供卵的海南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代生海南代怀孕海南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2、孕海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起付线为及报销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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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新三级医疗机构350元,生儿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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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销比例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代生代怀报销比例75%;

5、海南一级或其他医疗机构100元,孕海医保报销比例90%。南新

6、生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7、报销比例参合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起付线为及报销比例为:

8、代生代怀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海南报销比例为60%;

9、孕海医保省二级医疗机构600元,报销比例65%;

10、市县二级医疗机构300元,报销比例75%;

二、海南代生男孩子

1、乡级医疗机构零起付分段报销,≤200元报销60%,200元报销90%。

2、其他医保报销比例

3、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起付线为:在职800元、退休600元;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8%,一级或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4、参保对象

5、据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生儿可在海口市办理参保登记
手续:

6、非海口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参加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的。

7、非海口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且居住在我市的。

8、参保时限

9、根据规定,2018年1月1日至8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应在2018年11月31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可享受出生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2018年8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至当年度末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4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可享受从参保登记缴纳居民医保费下月起至当年末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10、此外,新生儿跨年度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应一次性缴纳出生年度及下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可按前款规定享受出生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在年度征缴期内的,应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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